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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非遗生长土壤 山东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来源:土壤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1-11-16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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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原题:省级实验区和名村名镇“上新” 文化生态保护给非遗提供生长土壤 近日,山东新设立了黄河文化(东营)生态保护实验区、泉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孙子文化(惠民)生态保护实验区

原题:省级实验区和名村名镇“上新”

文化生态保护给非遗提供生长土壤

近日,山东新设立了黄河文化(东营)生态保护实验区、泉水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孙子文化(惠民)生态保护实验区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至此,山东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数量达到13个。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非遗领域的一项创新性举措,通过区域性整体保护的方式,给非遗提供不断生长的土壤,使其真正与现代社会融合共生。

新增3个实验区都分布在黄河流域

济南市、东营市、滨州市均在山东省黄河流域。当地政府重视文化生态保护,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非遗保护传承的制度和措施,并取得一定成效。这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传统文化历史积淀丰厚,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文化生态基础良好;非遗资源丰富,存续状态良好,已经成为当地生产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非遗传承有序,传承实践富有活力、氛围浓厚,济南市连续举办了六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东营市、滨州市也分别打造了黄河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惠民)国际孙子文化旅游节等独具地方特色的品牌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与非遗密切相关的实物、场所保存利用较好,其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能为非遗提供良性的发展空间。

今年以来,山东非遗工作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这一国家重大战略,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的意见》,策划“河和之契:首届黄河流域、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展示周”等主题活动,全省黄河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有序推进。

经过材料申报、专家论证、实地考察等环节,沿黄河流域新设立了3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于进一步丰富我省非遗保护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内容,扩展保护传承和弘扬推广黄河非遗的路径和方式,加强我省非遗系统性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外,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还公布济南市章丘区石匣村等10个村(社区)为山东省文化生态名村,济南市长清区张夏街道等10个镇(街道)为山东省文化生态名镇。这是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具体举措,也是加强全省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的重要抓手。

区域性整体保护是中国的一大创新

非遗产生于民间,繁荣于民间,与当地的社会、人文、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失去了特定的环境,非遗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随着现代化的到来,非遗赖以存在的文化生态环境正发生变化。所以,客观现实要求非遗保护必须关注非遗与周围环境的依存关系,要求对非遗进行整体性保护,即不仅要保护单项的非遗本身,也要对非遗及与之相关的文化、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等系统整体进行保护。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自2007年我国在福建省设立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以来,经过10余年的不断探索与实践,我国的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初见规模。

由于全世界范围内非遗保护的历史都比较短,所以有关非遗保护可供借鉴的经验非常有限。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创新。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目标是“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所谓“遗产丰富”是指本区域内的各种类型、各个级别的非遗项目丰富多样、资源蕴藏丰富多样;而“氛围浓厚”则是指通过建设,使更多人认知、认同非遗,并且自觉主动地参与非遗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特色鲜明”是指区域内项目和蕴藏的非遗资源应包括多种文化形态,与其他区域差异明显,具有鲜明的地方或民族特色;“民众受益”更是从发展是为了人民出发,让非遗保护与脱贫致富、提高民众收益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等多方面内容结合在一起。

申报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区域需要符合文化有传统、非遗有资源、传承有秩序、政府很重视、管理有机构、建设有成效等7个方面的要求。

非遗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比翼齐飞”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的不少地方,面临着非遗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一直是一大难题。十多年的保护实践证明,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以非遗为主要抓手,对包括非遗在内的文化遗产进行整体性保护,既能实现文化传承的目的,又能实现乡村振兴的效果。

文章来源:《土壤》 网址: http://www.trqks.cn/zonghexinwen/2021/1116/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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